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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固体废物收费

类别:环保热点 作者:画明环境发布时间:2021-05-16 18:38:25 浏览人次:972

按「污染者自付」原则,对产生的废物按量征费,改变大家以为丢弃垃圾不用成本的观念。废物按量收费旨在带来诱因,推动各界改变产生废物的行为,从而减少整体废物弃置量。根据其他大城市的经验,废物按量收费可以有效推动减废。为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政府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把《2018年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城市固体废物收费

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需要(香港)

二零一九年,堆填区的都市固体废物人均弃置量达每日1.47公斤,较其他大城市为高,为堆填区带来沉重负担。在全球气候变化的情况下,推动各项惜物减废和支援回收的工作,以减少碳排放及实践低碳转型,实在刻不容缓。引入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制度是我们减废政策的重点工具,推动行为改变,鼓励社会各界珍惜资源,实践源头减废及干净回收,减少整体废物弃置量。

两种收费模式(香港)

按现行的都市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置制度,政府建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按以下两种模式征收:

按指定垃圾袋/指定标签收费

由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环署)透过 其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桶站收集的都市固体废物,以及由私营废物收集商(私营收集商)利用配备压缩系统的废物收集车辆(垃圾车)收集的都市固体废物,将以预缴式指定垃圾袋收费。这些都市固体废物必须以指定垃圾袋包妥,方可弃置。在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实施的首三年,指定垃圾袋的收费建议定为每公升0.11元。指定垃圾袋有九种不同大小,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以配合不同使用者的需要。

由食环署收集但无法以指定垃圾袋包妥的大型废物,市民须于弃置前贴上指定标签,以缴付费用,每件划一收费11元。

指定垃圾袋及指定标签可在超过4000个销售点 (如超级市场、便利店、邮局、个人护理产品店、油站等) 购买,并设有自动售卖机。

按废物重量征收「入闸费」

由私营收集商利用其他无配备压缩系统的废物收集车辆收集和弃置的都市固体废物,将按弃置于废物处置设施(即堆填区或废物转运站)的废物重量,征收入闸费。

宣传教育

其他城市的经验显示,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落实的关键在于公众教育、宣传及鼓励持份者的参与。我们将按三项原则进行宣传及公众教育工作,包括:

  1. 以「揼少啲、悭多啲」为题,推展可持续及广泛的公众教育运动,对象为普罗大众和特定群组(例如学生与年青人);

  2. 接连开展按特定环境进行的社区参与项目,让相关各方亲身体验如何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以及伙拍政府各部门和环境运动委员会及村代表、环保团体、学校等持份者紧密协作,共同推展活动;以及

  3. 由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设立的「绿展队」提供外展服务和在地协助。

加强减废及回收支援

由2019/20财政年度起,政府已增拨额外恒常资源用于推动不同的减废及回收措施,当中主要包括(a)在环保署设立「绿展队」,为市民提供外展服务和在地协助;(b) 为回收便利点提供常规化拨款及提升社区回收网络;(c) 推行多项回收物收集服务先导计划,例如非工商业废塑胶及各界别厨余;及(d) 推行逆向自动售货机先导计划以测试在香港的实地应用。

由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实施的财政年度起,拨款将会进一步增加至不少于8至10亿元。这项拨款的数额与估算的都市固体废物初期收费总收入相若,以达致「专款专用」的效果。

执法工作

政府建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实施后初期为「适应期」。在「适应期」内,我们主要会对违例个案发出警告,但仍会对性质及程度严重的违例行为(例如违例者在获发警告后仍屡次违法)采取执法行动。在「适应期」后,我们会以风险为本模式针对「违法黑点」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我们会向在涉事现场截获的违例者发出1,500元的定额罚款通知书,亦会以传票方式向严重及屡次违例者采取检控行动。食环署及私营收集商的前线人员会拒收没有用指定垃圾袋包妥,或没有贴上指定标签的废物。环保署会就此设立热线,以解答市民的查询及接收违例投诉及举报。


标签: 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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