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画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企业新闻>>正文

一般固废处理相关问题

类别:企业新闻 作者:画明环境发布时间:2021-10-25 12:58:50 浏览人次:673

一般固废处理相关问题

      往期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说过一般固废处理,但是还是会有很多小伙伴对一般固废处理存在着疑问,本文以问答的形式,为您解惑。感兴趣的话就一起往下看吧!


      问题一:有工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第三方处置的时候,需要对方提供什么资质?能不能直接交给省内的焚烧发电厂去处置?

      答:现有工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第三方处置的时候,环保方面只需要对方提供环评、验收等资质。达到焚烧发电厂有关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可以直接交给省内的焚烧发电厂去处置。


      问题二:苯乙烯-丙烯酸酯类共聚物乳液、纯丙烯酸乳液是否危险废物

      答:判断该类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应先对照《危险废物名录》,如果明确列入名录,则属于危险废物。如果未明确列入名录,则需通过危险废物鉴别予以判断。

      问题三:涂料生产用到的原料钛白粉,其包装袋是否属于危险废弃物

      答:涂料生产用到的原料钛白粉,其包装袋不属于危险废弃物。

      问题四: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都不需要上处理设施要做环评报告表验收吗?登记表需要做验收吗?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登记表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执行。


      问题五:产生少量污泥,拟联系制砖厂或陶粒厂,作为其原材料消化,要怎样办理环评申请报告?

      答:环评文件审批流程具体请咨询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想了解更多固废处置处理资讯请关注清道夫环保网。

 

以上是画明环境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        一般固废处理相关问题”的相关内容,请查阅,如果有不懂或不对的内容欢迎咨询和指教。-文章来源“清道夫环保网”


标签: 固废处置

返回顶部